◎谓审理、裁决狱讼。唐代官吏考绩,有“四善二十七最”名目,其六为判事之最。
◎聆听诉讼而判决是非。
例证《新唐书 · 卷四六 · 百官志一》:“决断不滞,与夺合理,为判事之最。”
判事谓审理、裁决狱讼,出自《新唐书 · 百官志一》,“决断不滞,与夺合理,为判事之最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