◎严刑审问。
◎官吏苦审犯人。
例如如:“知县每天开堂熬审,那犯人始终咬牙不招。”
熬审指的是清代允许官吏以刑讯取得被审讯人口供的制度。《清史稿 · 刑法志》曰:“凡讯审用杖,每日不得过三十。熬审得用掌嘴,跪链等刑。”掌嘴,即用皮鞭打嘴。跪链,即责令被审讯者跪在铁链上。